一、事項名稱
“我要申請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”
二、申請對象
1.疫情防控期間,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。
2.疫情防控期間,吸納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1年以上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中小微企業。
3.春節期間(截至2020年2月9日)開工生產、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,符合條件的可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。
三、適用范圍
衡陽市城區行政區域范圍內
四、受理窗口
衡陽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A23、A24號窗口
五、審批決定機構
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六、申請條件
疫情防控期間,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、吸納高校畢業穩定就業1年以上,開工生產、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。
七、材料清單
序號 | 申請材料 | 材料來源 | 材料規格 | 份數 | 材料要求 |
1 | 享受補貼人員申報花名冊(紙質、電子) | 企業自備 | 加蓋公章原件及復印件 | 2 | 填寫規范,工整,不漏項 |
2 | 證明材料 | 企業自備 | 加蓋公章原件及復印件 | 2 | 1.失業人員需要提供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復印件;2.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復印件;3.交通部門、工信部門、衛健委、政府防疫工作小組當中,任一部門開具的開工證明。 |
3 | 社保部門出具的企業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(養老、醫療、失業)的明細賬單 | 企業自備 | 加蓋公章原件及復印件 | 2 | 僅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的企業(中小微企業)需要提供。 |
4 | 勞動合同復印件 | 企業自備 | 加蓋公章原件及復印件 | 2 | 一份原件(加蓋企業行政公章視為原件),一份復印件。 |
八、辦理流程
九、辦理說明
1.登記失業的人員指在被企業錄用前,在社區或人社官網上做過失業登記的人員。
2.吸納的高校畢業生不包括大中專和職業學校、技術學校學生。
3.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與一次性崗位補貼不重復享受。
4.所有申報資料1式2份,審核通過后需裝訂成冊。
十、審批時限
10個工作日
十一、收費標準及依據
無
十二、辦公地點和時間
辦公地點:衡陽市政務服務中心(蒸湘區西二環路13號)
法定工作日:上午9:00—12:00下午13:30—17:00
十二、咨詢監督電話
業務咨詢電話:0734-8965155
業務監督電話:0734-89692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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